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航空”)现就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二、 项目名称: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
三、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
四、 采购内容与需求:
1.服务方为北京航空航空器在哈尔滨机场提供400HZ地面电源、地面空调设备及相关操作服务。
2.服务方为北京航空航空器APU替代设施及设备服务,满足《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桥载设备替代航空器辅助动力装置运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3〕47号文)、《飞机地面静变电源》(MH/T 6108-2014)、《飞机地面空调机组》(MH/T 6109-2014)等文件要求。
3.服务方向北京航空提供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APU替代设施服务项目,电源应符合飞机对电源品质的要求,即:电压115±5V、频率400±5Hz、三相交流电。空调应满足行业标准飞机地面空调机组相关规定,即:在制冷工况下,机组应将额定风量、额定风压的室外空气温度降到2℃以下;在制热工况下,机组送风口在额定送风量、出风静压和名义工况下应能输送20-26℃的热空气。
4.服务方须制定计划并定期完成400HZ地面电源、地面空调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客舱内,空调在达到平稳供风后,夏季不高于26度,冬季不低于20度,且舱内不得有异味。
5.服务方APU替代设施及设备应经过******有限公司的稳定性验证测试或评估,并判定合格。
五、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七、 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5年4月27日14点00分至2024年2025年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具体内容及形式根据联系人要求提供)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不予授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金子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邮箱:piaojinzi@airchina.com
九、 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和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