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汉旺路东延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经开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汉旺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开经审批【2025】10号、内开经审批【2025】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2025】10号、内开经审批【2025】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
修改为如下内容: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经开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汉旺路东延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开经审批【2025】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2025】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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